|
心肺复苏操作1.判定伤员有无意识可轻轻摇动、轻轻拍打或者呼唤伤员(图3-71、72)。 (心肺复苏——判定伤员) 2.呼救、唤人协助打电话通知救护单位。呼救时,讲清伤员伤情、出事地点等。 3.将伤员放在适当体位(恢复伤员仰卧位)(图3-73)。 (心肺复苏——恢复伤员仰卧位) 4.用仰头抬下巴以开通气道、保持气道畅通,口内若有假牙或异物、污物要尽快取出及清除(图3-74)。 (心肺复苏——清除口内异物) 5.确定有无自主呼吸,在保持气道通畅前提下,将耳贴近伤员口鼻。侧头注视伤员胸部和上腹部(观察3~5秒钟)。 即: (1)看:胸部和上腹部有否呼吸起伏; (2)听:伤员口鼻有无出气声; (3)感觉:抢救者面颊部有无气体吹拂感觉。 若有自主呼吸,要继续保持气道通畅,若无自主呼吸,则迅速作两次吹气。吹气时应捏紧鼻子,第一次吹气和第二次吹气时要放松鼻子,吹气时要注意伤员胸廓是否有因吹气而抬起(图3-75)。 (心肺复苏——口对口呼吸) 6.判定有无脉搏:检查颈动脉(图3-76),并应在5秒钟内完成,手要轻柔,不能加压。若无颈动脉搏动,立即开始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心肺复苏——检查颈动脉) 7.胸外心脏按压术: (1)抢救者跪于伤员一侧(一般为右侧); (2)抢救者右手食指和中指沿伤员肋弓上移至胸骨下切迹(肋弓与胸骨接合处)(图3-77); (3)中指置切迹外,食指紧靠中指,起定位作用; (4)用抢救者左手的掌根部紧靠前一手指,放于胸骨下部,掌根部长轴与胸骨长轴重合(图3-78); (5)然后,将定位用手叠于另一手手背上,两手手指交叉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儿童一只手掌根即可)(图3-79); (6)抢救者双肘伸直,利用上身重量有节奏地垂直下压; (7)按压至适当强点后即开始松驰。抬手时掌根部不能与皮肤脱离,以防按压部位移动; (8)在按压间歇期内,不能使胸部受压; (9)下压距离3.8~5厘米(儿童2.5~3.8厘米); (10)按压速率:每分钟80~100次。 胸外心脏按压术:寻找胸骨下切迹 胸外心脏按压术:手掌根部长轴与胸骨长轴重合 胸外心脏按压术:按压胸廓后手指脱离胸壁 8.单人心肺复苏术:同一抢救者顺次转换完成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图3-80)。 (单人心肺复苏术) 胸部按压数:人工呼吸数=5∶2。 重复一轮按压和通气后,要检查复苏效果,即检查颈动脉及有无自主呼吸。 9.双人心肺复苏术:由两位抢救者分别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按压术。两位抢救者各在一边(图3-81)。 胸部按压数:人工呼吸数=5∶1,要有机衔接。在每次轮换时,两位抢救者各负责检查脉搏和呼吸。 (双人心肺复苏术) 10.转移-终止; (1)转移:在现场抢救时,争取到的每1秒钟都关系着伤员的生和死,尤其在伤员心脏、呼吸停止瞬间,更是关键,因此必须争分夺秒地做好心肺复苏。现场心肺复苏应坚持不断地进行,抢救者不应频繁更换,即使送往医院途中也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如将伤员由现场移往室内,中断操作时间不得超过7秒;送上救护车时的操作中断不得超过36秒。中断时间越长,重要脏器的损害就越严重,以致无法恢复正常的功能,如肾功能衰竭,脑部留有严重后遗症等。 (2)终止:决定在什么条件下终止心肺复苏,这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如在临床死亡前常有出现心跳、呼吸非常微弱的过程,在极为微弱的状态下,很难在现场确切地判定何时完全停止;又如雷击后的呼吸抑制,经较长时间和辅助呼吸后,方恢复自主呼吸;再如儿童的心跳停止后,能耐受较长的缺氧时间;低温也能延缓生物死亡。 因此,在现场终止心肺复苏操作,只有医生才有权作出,否则不得放弃抢救,如经专业医务人员正式确认伤员抢救成功后,应及时恢复伤员体位(右侧卧位见图3-82),并尽可能送往医院继续观察一段时间。 (右侧卧位) 注意事项1、口对口吹气量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1200毫升,胸廓稍起伏即可。吹气时间不宜过长,过长会引起急性胃扩张、胃胀气和呕吐。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患(伤)者气道是否通畅,胸廓是否被吹起。 2、胸外心脏按术只能在患(伤)者心脏停止跳动下才能施行。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严格按吹气和按压的比例操作,吹气和按压的次数过多和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4、胸外心脏按压的位置必须准确。不准确容易损伤其他脏器。按压的力度要适宜,过大过猛容易使胸骨骨折,引起气胸血胸;按压的力度过轻,胸腔压力小,不足以推动血液循环。 5、施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将患(伤)者的衣扣及裤带解松,以免引起内脏损伤。 6、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AHA)发布的2010年版CPR急救指南,强烈建议普通施救者在急救人员电话指导下仅做胸外按压的CPR,强调胸外按压,弱化人工呼吸的作用,对普通目击者的要求从“ABC”改为“CAB”,即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在此要说明的是,复苏程序上弱化了原发心脏骤停时人工呼吸的紧迫性,绝不是说弱化了人工呼吸的重要性。 2010急救指南几个最主要的变化是: 1.生存连:(1)早期识别与呼叫;(2)早期CPR;(3)快速除颤(如有指征);(4)高级生命支持(ALS);(5)完整的心脏骤停后处理; 2.几个数字的变化: (1)按压频率由2005年的“100次/min”改为“至少100次/min”; (2)按压深度由2005年的“4-5cm”改为“至少5cm”; (3)人工呼吸频率不变按压与呼吸比不变; (4)除颤能量不变,但更强调CPR; (5)肾上腺素用法用量不变,不推荐对心脏停搏和PEA者常规使用阿托品; (6)维持ROSC血氧饱和度在94%-98%; (7)血糖超过10mmol/L即当控制,但应避免低血糖; (8)强化按压的重要性,按压间断时间不超过5s; (9)按压与呼吸的频次由15:2调整为30:2; 3.整合修改了BLS和ACLS程序图 高质量CPR的重要性进一步被强调:持续的高频率、高冲动按压决定预后,实际的按压次数和存活率有密切关系,同时要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避免过度通气。人工操作很难保持要求的频率与幅度,如不能迅速恢复应尽可能轮换操作者或使用机械。为减少按压中断,也有必要使用粘附除颤电极。这次指南里特别推荐了定量分析的呼气末二氧化碳浓度监测用于指导CPR以及估计预后,这是一个对临床相当有帮助的项目,有了它就不必检查脉搏判断是否有自主循环,避免了在无脉电活动时没有及时开始CPR或过早停止CPR,还对判断气管插管位置是否正确通气量是否合适有重大意义。 心肺复苏有效的体征和终止抢救的指征(1)观察颈动脉搏动,有效时每次按压后就可触到一次搏动。若停止按压后搏动停止,表明应继续进行按压。如停止按压后搏动继续存在,说明病人自主心搏已恢复,可以停止胸外心脏按压。 (2)若无自主呼吸,人工呼吸应继续进行,或自主呼吸很微弱时仍应坚持人工呼吸。 (3)复苏有效时,可见病人有眼球活动,口唇、甲床转红,甚至脚可动;观察瞳孔时,可由大变小,并有对光反射。 (4)当有下列情况可考虑终止复苏: ①心肺复苏持续30分钟以上,仍无心搏及自主呼吸,现场又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可考虑终止复苏; ②脑死亡,如深度昏迷,瞳孔固定、角膜反射消失,将病人头向两侧转动,眼球原来位置不变等,如无进一步救治和送治条件,现场可考虑停止复苏; ③当现场危险威胁到抢救人员安全(如雪崩、山洪爆发)以及医学专业人员认为病人死亡,无救治指征时。 学会心肺复苏对于每个人都会很有用,生活中有很多意外,很难保证我们是时时安全的。为了能够有危急时刻挽救生命,建议大家一定要学会初步的心肺复苏方法! 儿童婴儿的心肺复苏另外,如果是儿童心肺复苏(1岁~14岁),按压方式改为用单手每分钟100次频率按压,深度只需要3~4厘米,其余方法同上; 婴儿的心肺复苏,测动脉时取肱动脉(肱二头肌下方),首先将双手的食指置于二乳头上作为基点,而心脏就在此连线中央偏下,接近胸骨基底处;按压改为食指和中指按压,每分钟100次频率,深度只需1~2厘米,其余方法同上;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嘴不仅要包合婴儿的嘴,连婴儿的鼻也要包入。 参看 |